1. 钢筋: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单,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
2. 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进行抽样试验合格。
4. 石子:石子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
5. 混凝土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6. 外加剂:外加剂的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0119)有关规定。
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应复试合格,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
7. 掺合料: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抽样复试。掺合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防撞河道栏杆生产通常采用镀锌钢板,由此产生的问题包括:1、钢板易氧化生锈;2、容易刮伤汽车;3、生产成本比较高;4、较轻的冲击力容易造成护栏变形;5、生产过程容易产生污染。
防撞河道栏杆生产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优质防撞河道栏杆生产,而提供一种抗冲击性好、成本低、寿命长、安全性更高、绿色环保、使用效果好的防撞河道栏杆生产。防撞河道栏杆生产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其特征在于板体采用高分子量的PVC材料,在生产中无需防腐、喷涂等处理,真正实现绿色环保,同时由于PVC材料成本大大低于钢材,其综合成本低;该护栏板机械结构呈M形,在板体中设置有与板体沿展方向平行的加强孔,加强孔中热熔包覆玻璃纤维作为加强筋,优质防撞河道栏杆生产,同时在板体上部为加强抗冲击强度,防撞河道栏杆生产,在凸起部位设置有两排加强孔和加强筋。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表明:车辆冲撞路侧(右侧)和中央分隔带(或左边路侧)的事故比例大致相当;车速越快,事故损失一般也越大。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设计速度较大的城市道路、跨江跨河或高架桥梁等的大量修建,车辆坠落桥下或驶入对向车道造成严重事故的情况各地均有发生,专业防撞河道栏杆生产,防撞河道栏杆生产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另外,随着城市道路交通量的快速增加,发生在护栏上游端头、不同类型护栏的过渡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开口处等护栏衔接处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这些位置已经成为安全防护设施体系中的防护漏洞或薄弱环节,需要合理处置,以使防撞河道栏杆生产的安全防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